| 关于积极参加全国“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”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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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9-17 15:57 文章来源:河北商务编辑部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各设区市商务局、扩权县商务局:
实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以来,在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依托新农村商网组织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,促成我省农产品销售16.57亿元,为解决农产品卖“难”、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当前,秋季农产品即将大量上市,为促进农产品流通,帮助农民增加收入,商务部定于9月18日至10月31日举办“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”。根据商务部办公厅明传电报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按照商务部要求,我厅成立秋季对接工作领导小组,崔怀平副厅长任组长,信息化处、办公室、规财处、市场建设处、市场运行处以及各设区市商务局有关领导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办公室,由信息化处处长胡仁任办公室主任、信息中心主任金成为副主任,负责对接会的组织协调工作。信息化处和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,负责对接会日常工作。请各市、县商务局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,成立相应的对接工作领导小组。
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,要把对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提高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。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;广泛宣传,扩大影响,动员更多的农民参加对接会。充分利用当地各种信息网络资源,动员涉农信息服务网站、涉农企业、批发市场等,共同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。
二、做好信息收集、审核、上传工作
(一)在本地区农产品生产规模大、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县、乡,重点开展供应信息的收集工作。尤其是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,要认真动员组织农村经纪人、协会、合作组织和流通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,积极探索信息收集、发布和对接的方法与途径。供应信息的收集、审核上传工作应尽早开始,对接会从9月16日起接收上传信息。
(二)组织好本地区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收购信息的采集工作。各市、县商务部门要重点组织收集求购信息,动员鼓励本地加工和流通企业参加对接会采购。
(三)供应、求购信息报送方式:一是可以通过省、市、县商务部门在新农村商网开辟的信息发布窗口进行报送;二是可以通过种养大户、农村经纪人、农业协会等在新农村商网开辟的信息发布平台直接进行信息发布;三是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、邮件直接向新农村商网进行报送。
三、做好对接会成交统计、核实工作
对接会开幕后,新农村商网向省厅工作组通报成交情况,省厅工作组对成交情况,组织县(市)商务部门进行核实。核实工作要认真、实事求是,成交证明材料由省厅工作组以传真形式反馈新农村商网。省厅将对各设区市、扩权县的成交情况进行统计,并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考评通报。
各设区市、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,要注意收集典型事例,及时进行工作总结,并于11月10日前报商务厅(信息化处)。
厅对接会工作组联系人:
信息化处: 李树旺 电话:0311-87909551
信息中心: 丁 铎 电话:0311-87909970 87800785
传真:0311-87800785 邮箱:xnc@hecom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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