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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中秋、国庆双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
2008-09-16 14:44  文章来源:衡水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衡商运行字[2008] 14号

     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中秋、国庆双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
  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:

  2008年中秋、国庆节即将来临,为确保双节市场供应和上市销售食品安全,使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双节。现就做好双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高度重视双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

  中秋、国庆节是我国重大的传统节日,也是居民集中消费的高峰期、市场敏感期,尤其今年的两节不同以往,第29届北京奥运会刚刚结束,残奥会即将召开,切实做好双节市场供应工作、保障上市销售食品安全,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。各级商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双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把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做深、做细、做实,确保双节和“残奥会”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、不断档,确保市场繁荣稳定。要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,提高在市场状况紧张和政治要求较高的严峻形势下的敏感性,不要认为往年没出问题今年就一定不会出问题,要多思考“出了问题怎么办”。

  二、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多措并举保障双节市场供应

  要本着“企业为主体,市场化运作、政府推动”的原则,采取多种形式,搞好货源组织和产销衔接,努力增加猪肉等重要副食品的节日市场供应量,确保不出现断档、脱销现象。同时要在保证供应充足的前提下,适应本地市场消费结构变化,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,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,档次结构合理,上市均衡有序。各县(市、区)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,按照《衡水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》的要求,制定本地节日市场应急供应预案,建立应急调控工作机制,完善应急调控的措施和手段,将保障节日供应的措施具体化,确保市场应急供应协调运转、快速高效。若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,要快速反应,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,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商务局。

  三、强化措施,加强监管,确保双节食品安全万无一失

  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。党中央、国务院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要加强畜禽定点屠宰、酒类监督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,认真贯彻执行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》和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,督促各企业严把商品质量关,建立索证索票制度、购销台帐制度、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和建立市场协议准入制度等,并加大市场监管和市场巡查力度,净化节日市场,做到节日期间上市食品数量充足,质量安全可靠。

  四、密切监测,科学分析,切实做好节日市场监测和分析总结工作

  密切监测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,及时、准确地掌握和反映市场动态,搞好预测预警,尤其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,做到快速反应,积极应对,有效处置,维护市场稳定。同时要加强对“十一”黄金周市场运行情况的分析,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,做好黄金周市场的监测、分析总结工作,各县、市、区节日市场监测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9月25日前报市场运行调节科)。

  “十一”黄金周市场监测分析的主要内容:(1)节日市场总体运行情况,包括市场特点、销售热点、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等,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。(2)9月29日-10月5日所在地区重点零售、餐饮企业销售和经营情况,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。(3)各地要在辖区内选择规模比较大的零售商场(超市)和餐饮企业各2家,并将各企业“黄金周”期间的销售额及去年同期销售额同时上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。(4)节日期间采取的促销措施。节日市场监测分析要以书面形式于2007年10月4日上午10点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,10月4日、5日的销售额可进行有依据的推测。各县(市、区)要继续加强日报制度,要督促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,严格按规定坚持每日上报有关数据信息,同时组织好重点流通企业和重要生产资料企业的月报工作。

  市场运行调节科联系人:张祥虎,王爱娟,解振峰

  联系电话(传真):0318—2175086

  手机:13031831507,15003388689,13031832302

  电子信箱:hssw5086@126.com

  市商务局节日值班(24小时)电话:0318—2112554

  附:《08年中秋国庆主要节日商品供应统计表》
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OO八年九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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